绍兴包车人的责任
发布时间:2013-10-08 点击数:965

租车时候,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故是会发生的。而这些事故发生后所造成的损失,就该由租车人和租车公司来承担了。那么,在这其中,由租车

人来承担的事故,有哪些呢?

1 、车辆转给别人使用时,发生交通事故、车辆丢失;
2 、在车辆允许使用范围以外发生问题;
3 、未经租赁公司事先同意拆换车辆零件;
4 、把车辆停放在无人看管的非停车场区发生丢失;
5 、由于违法、违规,车辆被扣押等;
租用车辆使用过程中,如果发生交通事故,要立即通知交管部门和租赁公司,租赁公司会协助用户在 24 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,超过 24 小时,

保险公司不予办理赔偿手续。用户需要保护好事故现场,以便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处理事故。用户要向租赁公司提供保险公司所需的手续。事故前
期费用由用 户支付,在保险公司赔付前,车辆修理期间,要支付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,垫付修理费等。 3 个月内保险公司再返修理费的 80% ,
租车人要承担 20% ,车辆的损失部分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由用户承担。
  返回
 
首页    |    车型展示    |    服务项目    |    关于我们    |    新闻中心    |    联系我们
版权所有 © 绍兴市青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    All rights reserved
地址:绍兴市中兴北路天成花园口昌安住商楼(建行旁)    电话:0575-88012601    手机:13575580113  18057550030